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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科通知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9-01-23 | 来源:科技处 | 查看:

各院(部)、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已经开始申报,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分别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金额为50万,国家重点课题,资助金额为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资助金额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资助金额为20万元;西部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资助金额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资助金额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二、限项的类别及名额

本年度课题除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不限项外,其他类别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规划办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共计1项,若申报数超过限额数,我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但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个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1个课题申请。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4、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本年度只设重大和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9、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0、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依照《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12、本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四、申报的流程及时间

(一)、限项类(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

1、请申请人于2019年2月22日,将纸质版《申报书》及《活页》(其他类别,详见附件)各1份,交到科技处801室。逾期不予受理。

2、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请于3月1日前,将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的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原件1份,请在Frist的右上角注明),活页一式6份,交到科技处80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04 7737 545@qq.com.

(二)非限项类(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和重点课题)

请申请人于3月1日前,将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的重大和重点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请在Frist的右上角注明)交到科技处80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04 7737 545@qq.com.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8900 3055

附件:

1、2019年度重大、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2、2019年重大课题投标书

3、2019年度课题申报书

4、2019年度课题活页

  1. 科技处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