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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科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2020-06-17 | 来源: | 查看:

各院(部)、各单位:

广州市科技局已发布《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请申报者认真阅读总指南及各专项指南(详见市科技局官网:http://kjj.gz.gov.cn//或附件),选择相应的专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2020年5月31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3.二级学院存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实施期内在职,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5.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上提供的模板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6.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

7.申报项目需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专题另有规定的除外)。

8.项目申报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各专项指南指定的要求(详见各专项指南)。

三、申报指标

我校作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负责本校该项目的申报和遴选工作,市科技局给我校的推荐立项项目数为16项,我校将严格按照市科技局的要求做好遴选工作。

四、申报方法

所有专项全部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从6月22日开始。

往年已有申报账号的申报者可继续使用原账号申报;首次申请项目的申报者,请自行在市阳光平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与我处确认。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

1.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020年7月13日12:00前,请申报人登录市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写材料并提交,并将纸质材料(草稿)一式5份交到科技处801室。

2.其他专项

2020年7月13日12:00前,请申报人登录市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专题,在线填写材料并提交。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89003055

附件: 1.关于发布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

    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组织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