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单位:
2020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经广州市科技局备案,列入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的特派员可以申报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
2、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对接从化、增城、白云、花都、黄埔、番禺、南沙等7个涉农区域,对接市内其他区域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支持。
3、1名农村科技特派员只能对接1个技术需求方,1个技术需求方只能有1名特派员对接,项目要有明确的技术需求和可落地的条件,实施目标和实施方案明确,能完成预期目标。
4、2018—2019年已获立项支持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和技术需求方不能再申报本批特派员项目。
5、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与涉农区实施主体采取“农业专家+实施主体+帮扶对象”模式,通过技术成果推广示范等方式,科技帮扶梅州和清远科研机构及五华县华新村,带动当地农业科技发展,每个地区支持立项2项,相关项目申报需获得梅州市科技局、清远市科技局及华新村委推荐函,多推荐的取消该帮扶地区的支持项目。
二、项目绩效考核指标
1、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或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1个/项次以上,解决技术需求方提出的具体技术需求,提升企业生产水平。
2、为对接企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技术服务,开展科技下乡5次以上,举办技术培训、现场会、展示会等活动1次以上,农业培训参加及辐射人次200人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通过示范带动周边相关区域提升相关技术水平。
3、开展农业科普宣传工作,制作或派发有关农业科技资料或视频300册以上。
4、总结特派员工作经验模式,在省、市级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发布特派员工作报道2篇以上,提升特派员工作影响力。
5、其它有关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经费支持额度
2020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支持40项,每项支持经费10万元,项目实施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支持经费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立项后由市科技局下达立项通知,由委托服务机构(广东省农科院)一次性将支持经费拨付到校。
四、申报材料
1、《2020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任务)书》,申报(任务)书需明确供需双方实施的目标、实施内容、实施期限、资金使用、验收指标、绩效等,经所在单位、技术需求方所在区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盖章。申报项目如获立项资助,申报(任务)书将作为项目合同书,项目验收时以项目申报(任务)书为准进行考核验收。
2、农村科技特派员与技术需求方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合作目标、合作范围、合作方式及条件、权利与义务、项目成果归属与分享等方面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3、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
8月27日,请申报人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1份,交到科技处80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1047737545@qq.com.
联系人:罗老师 89003055
附件:1、广州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0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20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任务)书
3、承诺书
科技处
20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