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局通知(见附件),为做好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及限额
我校可申报的项目为一般项目和涉农项目两大类。
(一)一般项目
1.主要从以下学校重点学科方向中遴选申报: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生理与分子生物学、园林植物种质创新与遗传改良研究、观赏园艺产业技术创新、园林植物应用与景观营造研究、果树学、蔬菜学、环境园艺学、动物繁殖、动物遗传育种(水禽)、动物营养与健康养殖(水禽)、水产动物遗传育种、水产动物病害防治、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重要病虫害致灾机制及持续控制、植物病原物鉴定及致病因子研究、新型绿色环保农药的开发与应用、土壤环境与农产品安全、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生态环境修复、农产生物质材料化和精细化利用、新型饲料添加剂的合成与高效利用、农用绿色精细化学品、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生物技术、农业电气化与信息化工程、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系统工程、农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农业物联网与云计算、农产品安全与智能控制。
2.遴选名额:市科技局分配给我校的指标为25项,其中包括博士青年科技人员19项。每项支持5万元。
(二)涉农项目
1.经学校与花都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协商,拟确定联合申报方向为“优质特色花木盆景品种培育技术研发与示范”,且须在依托我校现有的省、市农业科学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基础上联合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联系花都区合作申报。
2.遴选名额:花都区与我校共同推荐1项。项目经费100万元。
二、申报限制
(一)“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是拥有博士学位;三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政策性补助专题和科普专题不受限制)以及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支持。
(二)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在研”项目是指2021年2月28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四)二级单位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五)已获得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三、组织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1年5月21日前,请申请者在市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写资料、提交,并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交到海珠校区行政楼801室。特别说明,在此期限内未在系统提交的项目不能参与评审。
2.科技处接下来将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上报项目清单,并进行公示。
3.科技处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和材料报送。
联系人:王端容,电话:89003894
附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 技 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