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通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已启动申报,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指南
1.粤穗联合基金: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6.html
2.粤深联合基金: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7.html
3.粤佛联合基金: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8.html
4.粤莞联合基金: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9.html
5.粤惠联合基金: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60.html
6.海上风电联合基金: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76.html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要求
1.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省市和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并计入同一年度只能提交2项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限制。
2.2022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省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达到2项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5.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的,不得申报。
6.申请人因发生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申请人申请各类型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
(二)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须脱密后提交。
(三)经费管理要求
1.2022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地区培育项目、重点项目和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广东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并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项目资金分配到港澳机构的部分,可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粤科规范字〔2021〕9号),直接拨付到港澳机构。
三、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无账号的申请人请将个人信息(姓名、邮箱、手机号)发至邮箱645805220@qq.com,由科技处开通账号,并注意查收邮件激活账号。
2.时间安排
6月28日-7月12日,申请人填报、提交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王端容 89003894
附件:1.申请书模板
2.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_2022年
科 技 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