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 年)》(粤办发〔2024〕3 号),营造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促进更多先进技术成果落地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发〔2016〕16 号);《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260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 号);《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政策,及《关于做好 2024 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火函〔2024〕302 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采用全面在线提交审核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0〕368 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职称申报条件》(第十七条)等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我校科学技术部经深入调研,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金额认定及免税申报流程进行指引说明:
1.技术开发(合作、委托)
2.技术转让(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许可、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转让及实施许可、技术秘密)
3.技术咨询
4.技术服务
二、认定所需佐证材料
1.相关合同(可参考附件 1 中对应合同模版)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书(具体取得方式见附件 2 和附件 3)
3.经费到账凭证(科研款到账明细)
三、科技成果转化金额认定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书及经费到校金额予以认定。
四、免税申办流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中明确指出,纳税人提供技术
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我校具体申办流程详见附件 4。
五、负责解释及认定的部门
校科学技术部成果科。
联 系 人:李森(企业微信)
联系电话:020-31069034
附件:
1.技术合同认定合同模板
2.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办理手册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
4.科技成果转化免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