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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科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

2016-04-11 | 来源:科技处 | 查看:

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组织有关教师按《教育部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基本条件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15〕1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专利技术实施和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

1.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4年6月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2.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

3.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 已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推荐、审批程序

1.全部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特等奖实行提名推荐制,由评审委员会从当年拟授予一等奖候选项目中特别突出的成果提名推荐。

3. 青年奖实行提名推荐制,由具有推荐资格的提名单位或提名人根据提名推荐要求向我部推荐,由提名单位或提名人填写青年奖提名推荐书,撰写提名推荐意见。

4. 除我部和其他部委直属高校直接向我部推荐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高校的审查、推荐,并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的主管部门处盖章。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5. 推荐项目均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我部推荐。推荐前均需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五、推荐时间

1.各推荐单位可于2016年4月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3日。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等请于2016年5月6日报送至科技处。

请我校拟申报人注意以下几点:

1、拟申报人需将申报信息于2016年4月20日电话告知科技处(含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手机及电子邮件、申报奖项),以便我们发送项目申报帐号及跟踪服务。

2. 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必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 (http://kjpj.cutech.edu.cn)于4月7日开通进行网络申报工作。我校申报项目须由省教育厅审核推荐,申报人须于5月6日前完成网络提交。

4.书面推荐书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请于5月6日报送至科技处,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请注意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

联 系 人:李森

联系电话: 020-89013770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

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6.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 技 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