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提升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增强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广州市专利奖励办法》(2010年市政府令第37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二届广州市专利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专利奖设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专利创造贡献奖及专利实施效益奖。其中金奖不超过3项,优秀奖不超过20项,专利创造贡献奖和专利实施效益奖各不超过10项。
(二)获得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和2011年、2013年广东专利奖的项目,可以申报市专利奖的配套奖励。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符合《广州市专利奖励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的,均可参加评选,其中:
(一)有效专利为在2013年9月30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之前被授予专利权的有效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统计年度为2011年、2012年。
(一)广州市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奖项的类别填写《申报书》,通过市直部门或所在区(县级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二)省、部属单位填写《申报书》后,可直接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1.《广州市专利奖申报书(金奖、优秀奖)》(附件2);
2.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含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必要时需提供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
4.申报人不是专利权人的,需提交其有权实施该专利技术的相关法律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5.专利实施的经济效益证明(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社会效益情况说明;
6.特殊产品(如药品、食品、农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市场准入证明;
7.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8. 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交彩色照片(12.5cm×8.5cm即5〃);
1.《广州市专利奖申报书(创造贡献奖)》(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广州市专利奖申报书(实施效益奖)》(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配套奖需提交的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获奖项目专利权为个人的,由实施该专利的本市单位申报。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和评选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三)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按申报材料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光盘一份;
(四)申报表格下载地址:请登录“广州市知识产权信息网”Frist(http://www.gzipo.gov.cn)→进入“通知公告”栏→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广州市专利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五)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11月8日前报送至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荔湾区荔湾路147号三楼)。
联系方式: 黄旭程 81050504 陈达君 8105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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