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下列4个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以下简称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进步奖);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
二、推荐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 应的定密文件。
三、推荐要求及注意事项
1.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的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附件2《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类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对于超页数申报的,一律不受理;
2.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3);
3.请申报者准备好《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电子版,由科技处统一上传至申报系统,内容是根据项目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参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不超过600字。
四、时间安排
1.2020年6月1日前:申报者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获取系统填报推荐号和校验码;
2.2020年6月14日:报送拟推荐项目公示材料电子版(公示格式见附件2),并将一份初稿(包括附件材料)交科技处审核;
2.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拟推荐项目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
3.2020年6月20日:完成系统填报,网络推荐截止;
4.2020年6月23日:提交纸质推荐材料至科技处。
五、联系信息
联 系 人:杨雁
联系电话:89003626
邮 箱:cgk@zhku.edu.cn
地 址:海珠校区行政楼80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0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