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成果科通知>>正文

成果科通知

科字〔2022〕 32号 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22-04-11 | 来源: | 查看: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科技处文件    

科字2022 32  

       

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 12号)(附件8)转发给你们,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设置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设4个奖种,分别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  

二、推荐及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分类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提名号发放  

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可于4月15日起联系学校科技处获取。  

(二)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自2022年4月15日起,可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陆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通用项目。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三)公示  

1.提名项目(人选)须于2022年5月10日之前在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完成相应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2.通用项目应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第一完成单位公示情况须在在线填报截止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其他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应提交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备查,无需上传。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7:00,逾时不予受理。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以学院-申请人命名,提交至成果科邮箱:cgk@zhku.edu.cn,由学校科技处按照保密要求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提名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纸质材料报送提名材料包括: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2、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星期五)16:00。  

、联系信息  

企业微信:孔俊轩  

联系电话:89002060  

地址:海珠校区行政楼803  

   

附件:  

1.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4.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5.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6.回避专家申请表  

7.各类提名书的提名意见(适用于提名单位)模板  

8.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9.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技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