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拟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学研究院人文社科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俊轩
地址:行政楼803
电话:020-8901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