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横向项目级别认定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科学技术部反映。
为适应学校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和改革需要,促进我校横向科技项目的数量与质量,提升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能力,参考纵向项目的级别认定,对横向项目进行合理的评价与认定,以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中横向科技项目是指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委托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等项目。
(一)国家级项目
1.单个合同个人实际到校的横向科技项目经费在 500 万及以上认定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同级别项目;
2.单个合同个人实际到校的横向科技项目经费在 300 万~500 万元之间认定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同级别项目;
3.近 5 年横向科技项目个人累计到校的经费在 1000 万及以上(累计的项目数和经费数不得重复计算,下同)认定为近 5年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同级别项目 1 项;
4.近 5 年横向科技项目个人累计到校的经费在 600 万~1000 万(累计的项目数和经费数不得重复计算,下同)认定为近 5 年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同级别项目 1 项。
1.单个合同个人实际到校的横向科技项目经费在 100 万~300 万元之间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级别项目;
2.近 5 年横向科技项目个人累计到校的经费在 200 万~600 万元之间认定为近 5 年内主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级别项目 1 项。
1.单个合同个人实际到校的横向科技项目经费在 20 万~100 万元之间认定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级别项目;
2.近5年横向科技项目个人累计到校的经费在40万~200万元之间认定为近 5 年内主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级别项目 1 项。
(一)横向科技项目仅适用项目负责人认定相应级别一次,不再根据项目任务分解,对项目组其他成员进行重复认定。
(二)横向科技项目仅认定相应级别,且认定相应级别后,则不再认定其他级别。科研业绩分计算等仍按横向科技项目相关政策执行。
(三)横向科技项目所认定的相应级别,只适用于个人在校内业绩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定等方面同等对待,具体以学校各项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