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用房有偿使用管理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成立科研用房有偿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科学技术部、资产设备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务后勤部以及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合理安排科研用房资源,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资产设备管理部核定二级学院科研用房的面积,与使用科研用房的科研人员或团队签订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四)财务部负责设立科研用房的专门账户,负责科研用房有偿使用收费管理。
(五)各二级学院负责院级科研用房的具体管理和使用,负责本学院科研用房使用费的复核、缴纳等工作。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教职工在办理离岗、退休时,相关人员的信息提交二级学院,协助办理科研用房的交接相关手续。
(七)总务后勤部负责科研用房安装水表和电表,负责科研用房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科研用房的安全、整洁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