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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政策

关于印发《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的通知

2025-06-10 | 来源: | 查看:

各学院,各单位: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科学技术部反映。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24 年 12 月 23 日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试行)》《广东省高等学校科协组织通则(暂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仲恺科协)是学校党政直接领导下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团体,是联系广大教师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学校科研工作,实施科研强校的重要力量,业务上接受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

第三条 仲恺科协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地把广大科技工作者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做贡献。

第四条 仲恺科协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基本工作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方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仲恺科协会员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仲恺科协的领导机构。会员代表由各二级学院及团体会员单位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第六条 设仲恺科协委员会,由不同学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人数41 人;委员会设主席 1 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 1 名。

第七条 仲恺科协设常务委员会,由科协委员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常务委员 5 名。常务委员会负责编制科协工作计划、总结及议事规则等,审议仲恺科协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处理临时性的重大事项;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

第八条 仲恺科协设秘书处,秘书处成员单位包括:学校科学技术部、团委、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人力资源部。

第九条 仲恺科协秘书处设在学校科学技术部,专设秘书处办公室,设秘书长 1 名(由学校科学技术部部长兼任)、专职副秘书长 1 名、秘书 1 名,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设仲恺科协专项运行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第三章 会员

第十条 仲恺科协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构成。团体会员:凡承认仲恺科协章程的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青年教师科协、离退休教师科协以及挂靠在学校的各类学会和学校内部的学术组织为仲恺科协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承认仲恺科协章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科技管理人员,经本人申请、仲恺科协批准后,可成为个人会员。在学校工作的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等)会员,可自然成为仲恺科协的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 仲恺科协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本协会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

(三)有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并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四)有向协会提出给予从事科技学术活动的必要支持和帮助的权利;

(五)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协会给予维护。

第十二条 仲恺科协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仲恺科协的章程,执行科协的决议,完成科协委托的任务;

(二)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仲恺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积极反映对仲恺科协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三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会员资格自然取消;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破坏仲恺科协声誉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任务

第十四条 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学术活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为各类学术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人员支持等。做好挂靠我校的各类学术团体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学校各类学术团体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面向公众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组织师生参与科技周、科普日、科普征文、科普报告、科普创作等活动。整合大学生科普志愿者、科普宣讲团、校内科技社团等力量,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开展科普服务。

第十六条 举荐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表彰并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

第十七条 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面向学校科技工作者进行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引导其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八条 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指导本科生科协、研究生科协等组织开展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崇尚科学,支持和组织在校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提升其科技素质,培养科技后备力量。

第十九条 反映基层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生活和工作条件的改善。

第五章 运行机制

第二十条 仲恺科协的议事程序: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临时性重大事项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制定仲恺科协的工作方针和工作原则;

(二)审议仲恺科协的章程;

(三)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

(四)审议有关决定、倡议和提案;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仲恺科协实行例会制度。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由秘书处负责召集;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

第二十三条 仲恺科协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 4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过 2 届。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 2/3。委员在任期内因故需要替换或增补的,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提出,报常务委员会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英文全称为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ZHONGKAIUNIVERSITY OF AGRICULTURE AND ENGINEERING,缩写为 ASTZHKU。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科协的有关规定抵触,则按上级科协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负责解释。